・桃園市政府提供育有未滿兩歲兒童的家庭育兒津貼,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本津貼適用於設籍桃園市、家中有未滿兩歲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且兒童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或公共化/準公共托育服務。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及郵局存摺影本,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津貼金額依核定結果發放,並提供免費育兒指導服務。
・對象(須符合):育有未滿 2 歲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兒童未滿 2 歲(含生日當日);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兒童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育兒津貼:金額依核定結果而定
・申請:親送至桃園市各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或郵寄辦理
・📍327008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41號三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至17時止(中午12時至13時服務不中斷)
・文件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兒童排序變動時應檢附證明文件重新申請;申請人提供不實資料須自負法律責任並返還已領取津貼;兒童若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或接受公共化/準公共托育服務,將註銷津貼;提供免費育兒指導服務(親職諮詢、到宅育兒指導)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xinwu-hro.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730&s=109713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