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50,000元→桃園市生育津貼

綜合津貼 桃園市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為鼓勵生育,針對設籍桃園市的家庭提供生育津貼。新生兒的法定代理人需在新生兒出生前設籍桃園市連續達一年以上(或符合特定遷入條件),且新生兒在本市各戶所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符合資格者,第一名子女可獲 30,000 元、第二名子女 40,000 元、第三名以上子女 50,000 元,多胞胎每名額外補助 10,000 元。申請人應在新生兒出生次日起 6 個月內,或設籍滿一年次日起 2 個月內,攜帶相關文件至本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
・對象(須符合):新生兒在本市各戶所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新生兒的法定代理人設籍本市,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新生兒於 2022/12/25 後出生
・對象(符合任一):於新生兒出生之日前,法定代理人設籍本市連續達一年以上;新生兒於 2024/01/01 後出生者,法定代理人設籍本市達 10 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其遷入本市前,連續設籍臺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之期間,視為設籍本市之期間計算,合併設籍達一年以上;新生兒於 2025/01/01 後出生者,法定代理人於新生兒出生前即設籍本市,並於新生兒出生後連續設籍本市合計滿一年
・第一名子女:30,000 元
・第二名子女:40,000 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50,000 元
・多胞胎:每名額外補助 10,000 元
・申請:向本市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327008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41號三樓 (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星期一至星期五 8 時至 17 時止 (中午 12 時至 13 時服務不中斷,櫃檯數少,請耐心等候)
・新生兒出生排序之計算方式,係指同一母親所生活產胎兒之次序,並以申請時已完成申報戶籍登記為準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元

【期間】

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 6 個月內 (適用於新生兒出生前設籍滿一年,或設籍 10 個月以上且合併北北基設籍滿一年者);合計連續設籍本市滿一年之次日起 2 個月內 (適用於新生兒出生前設籍本市,並於新生兒出生後連續設籍本市合計滿一年者)

資料來源:https://www.xinwu-hro.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730&s=109713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