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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300,000元→115年度桃園市補助民間設置托嬰中心計畫

財經金融 桃園市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推出「桃園市補助民間設置托嬰中心計畫」,鼓勵民間單位、企業或學校在托育資源不足的區域設立托嬰中心,以擴充整體托育服務量能。本計畫提供開辦費及租金補助,合計最高可達 3,300,000 元。申請對象包括經市府許可設立的私立托嬰中心負責人、非營利社會福利團體,或設有幼保相關科系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申請者需自籌 50 %以上的開辦金額,並經審查符合計畫效益,營運至少 5 年。
・對象(須符合):申請對象應自籌開辦金額 50 %以上;經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審查符合計畫內容、資源配置、執行可行性及預期效益
・對象(符合任一):經桃園市政府許可設立私立托嬰中心之負責人;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兒童福利、慈善或文教相關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人民團體;設有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護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結合公司或非政府組織共同設置托嬰中心
・開辦費補助:至多 2,400,000 元 (依核定收托人數每人 50,000 元計算)
・租金補助:至多 900,000 元 (每月最高補助 50,000 元,第 12 個月後逐年遞減為每月最高補助 25,000 元)
・兩項補助合計:至多 3,300,000 元
・申請:有意願的夥伴可至婦幼局官方網站查詢本計畫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8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本案補助經費有限,依申請順序受理,年度預算用罄將提前截止受理申請;經許可設立托嬰中心後,應與本市簽訂準公共托育服務合作契約,並應至少營運 5 年內,期間不得申請歇業,如申請歇業者,應將租金按比例繳回

【金額/折扣】

最高3,3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dowcd.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6345&s=162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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