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勞工就業通計畫」中的「工作崗位訓練」,旨在協助企業以「先僱後訓」方式進用失業勞工,並提供訓練補助,以提升企業培訓效率並穩定勞工就業。此計畫鼓勵企業指派職場導師,依職務需求提供新進失業勞工實務指導,協助其熟悉工作技能。符合資格的民營企業、團體或私立學校,若聘用製造業離職超過30天的本國籍勞工或新住民配偶,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訓練計畫申請補助。每位受訓勞工每月最高可獲 12,000 元的訓練補助,最長 3 個月,同一雇主每年最高可領取 180 萬元。
・對象(須符合):雇主為未與勞工協商減班休息的民營企業、團體或私立學校;勞工為製造業離職超過30天的本國籍勞工或新住民配偶
・企業訓練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12,000 元,最長 3 個月
・企業年度補助上限:每一企業同一年最高 180 萬元
・申請:雇主向分署提出訓練計畫,經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勞工後,即可提出訓練費補助申請;可線上申請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新莊本部)
・職場導師以指導1名學員為原則,最多以2名為限
最高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