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提供成人日間照顧服務,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家庭的負擔,並提升服務對象的自我照顧與社會適應能力。此服務主要針對設籍高雄市、年滿 18 歲以上的中、重度智能障礙者。服務內容包含生活自理、人際溝通、家事陶冶、社區適應、休閒服務、親職教育及諮詢服務等。費用補助依據衛生福利部及高雄市政府相關辦法辦理,補助比例依家庭總收入狀況而定,低收入戶可獲全額補助。申請者需親自或電話洽詢,經社工家訪及醫師評估後辦理入家手續。
・對象(須符合):設籍高雄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年滿 18 歲;中度以上之第 1 類身心障礙證明者(植物人、失智症者、慢性精神病患者、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除外),或併有其他類別之多重重度障礙者;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或經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縣市之機構接受照顧服務;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家庭總收入符合「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之補助基準;經社工家訪及醫師聯合評估
・日間照顧服務:包含生活自理、人際溝通、家事陶冶、社區適應、休閒服務、親職教育、諮詢服務、情緒或行為輔導、技藝陶冶活動、就業支持服務、多元休閒育樂活動、社區及社會參與活動、健康管理、醫療保健及復健服務、福利諮詢及家庭支持等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一般基準):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一般基準):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 75 %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一般基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補助 50 %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一般基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者,補助 25 %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符合特定條件者,如年滿 30 歲、成年且父母一方年滿 65 歲、家中有 2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符合特定條件者):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 85 %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符合特定條件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補助 70 %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符合特定條件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者,補助 60 %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符合特定條件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四倍以上未達五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點五倍者,補助 50 %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符合特定條件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五倍以上未達六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三倍者,補助 40 %
・申請:本人親自或電話洽詢,經社工家訪及醫師聯合評估後辦理入家及繳費
・📍806029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2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國定例假日休息)
・服務對象共計 8 名
資料來源:https://barrier-free.kcg.gov.tw/cp.aspx?n=8C6D70A5E13AF9CE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