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央公園管理所為鼓勵志工服務,特別為中央公園志工隊成員提供多項福利措施。志工在服勤期間可享有由管理所全額負擔的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此外,志工有機會參與管理所及其他單位舉辦的教育訓練,並可登錄學習時數。對於服務年資累積達 3 年且服勤時數超過 300 小時的志工,管理所將協助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讓志工享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相關福利。表現優良的志工也將獲得年度考核表揚,並可依需求向管理所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對象(須符合):臺中市中央公園志工隊隊員
・志工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管理所全額負擔,承保範圍為服勤期間執行志工有關事項
・教育訓練:可參與本所及其他單位之教育訓練,並登錄學習時數
・年度考核表揚:針對服勤期間有特殊貢獻或表現者
・志願服務榮譽卡:由本所協助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需志願服務年資達 3 年且服勤時數超過 300 小時
・志願服務獎勵:由本所協助申請,需符合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及本市社會局志願服務獎勵條件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可依「志願服務法」相關規範向本所申請核發
・- 志工任期一年一任,每年年終進行考核並調查下一年度服務意願
資料來源:https://cpark.taichung.gov.tw/main/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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