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旨在鼓勵本系學士班學生提升學習風氣與學業表現。此獎勵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訂定,主要對象為人類學系學士班學生。申請者需符合大學部成績優良獎勵基本資格,並於獲獎學期修習所屬年級必修科目總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修習一門本系必修或選修課程。已轉出或轉學者不具受獎資格。同分時將優先考量修習本系課程學分總數較高者。獎勵名額、方式及審核程序依大學部相關要點辦理。
・對象(須符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第二條之規定;獲獎當學期需修習所屬年級必修科目總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於獲獎當學期必須修習本系必修或選修至少一門課(修畢本系畢業應修學分之學生不受此限)
・學生成績優良獎勵:獎勵名額、獎勵方式、審核程序及審格原則依「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辦理
・📍10617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人文館人類學系
・同分參酌順序為:當學期修習本系課程學分總數較高者優先;其次為當學期修習本系必修課程學分總數較高者優先;若仍無法區分順序,由系主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