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為提升公務機關個人資料保護能力,規劃補助公務機關兼任個資長及相關人員參與職能訓練或取得相關證書、證照。此補助旨在確保個資長及指定專人具備專業知識,有效執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及事故應變等職責。申請對象為機關首長指派的個資長及個資長指定之所屬人員,需於任職一年內完成訓練或取得證照。本辦法目前為草案階段,施行日期將由主管機關另行公告。
・對象(須符合):由機關首長指派為公務機關兼任個資長之適當人員(人選包含副首長、幕僚長、一級主管以上人員);由個資長指定之機關所屬適當人力;由機關指定辦理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事項之專人;需於任職之日起一年內,主動薦送其參加訓練或補助其取得證書、證照之一
・個資長初任職能訓練:由主管機關規劃辦理
・經主管機關公告依國際標準組織之標準所辦訓練課程或所發證照、證書:補助取得相關費用
・申請:由公務機關主動薦送人員參加訓練或補助取得證書、證照
・📍100011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資料來源:https://www.pdpc.gov.tw/News_Content/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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