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提供公立公墓、骨灰骨骸存放設施的使用優惠,並推廣環保自然葬免費服務。民眾可選擇海葬、樹葬或植存等方式,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此外,針對設籍新北市特定區域滿四年以上的里民,申請使用公立納骨塔的骨灰或骨骸存放設施,可享 50 % 的使用費減免。若同一櫃位存放第二罐以上的骨灰或骨骸,每罐可依第一罐使用費減半收費,部分設施設有 20,000 元的收費上限。此項服務旨在減輕市民的殯葬負擔,並鼓勵環保葬法。
・對象(須符合):亡者或申請人需為新北市公立公墓、骨灰骨骸存放設施或環保自然葬服務的使用者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樹林區光興里、三興里及三福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樹林區東山里、山佳里及中山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鶯歌區建德里、北鶯里及樹林區西園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土城區柑林里、青雲里、埤塘里、清化里、清水里、清和里及青山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三峽區弘道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三峽區添福里及嘉添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中和區橫路里、內南里、灰瑤里及錦和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新店區日興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新莊區丹鳳里、合鳳里、祥鳳里、富國里、雙鳳里、富民里、裕民里、泰山區大科里、貴子里及貴和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五股區集福里及集賢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淡水區中和里、屯山里、蕃薯里及賢孝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八里區米倉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三芝區圓山里及八賢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金山區四年以上里民;設籍萬里區中幅里及崁脚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平溪區四年以上里民;設籍新店區雙坑里四年以上里民;設籍雙溪區四年以上里民;於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同一櫃位存放第二罐以上骨灰/骨骸者
・自然環保葬(海葬、樹葬、植存):免費
・樹林示範公墓納骨塔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鶯歌示範公墓納骨塔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土城公有靈恩納骨塔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三峽生命紀念館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中和納骨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新店五城花園公墓附設納骨塔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新莊生命紀念館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五股孝恩納骨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淡水聖賢祠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八里慈恩納骨塔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三芝示範公墓納骨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金山第一公墓福緣納骨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萬里中幅納骨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平溪第一公墓納骨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新店四十份多元化示範公墓附設懷親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雙溪懷恩堂骨灰/骨骸使用費:設籍指定里別四年以上里民減收 50 %
・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同一櫃位存放第二罐以上骨灰/骨骸:每罐依第一罐使用費減半收費(部分設施有上限 20,000 元)
・申請:請洽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辦理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週一至週五 08:30~12:30 13: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
・三芝種福樓追思區限供植存三芝櫻花生命園區亡者使用,其收費不適用本標準第二條加倍收費及第三條免收或減收之規定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AT01.aspx?lncode=1C00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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