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提供設籍新北市的身心障礙者及長照失能者輔具補助。申請人經輔具中心評估後,將收到「輔具需求評估表」及「補助核定結果通知書」,其中包含核定的輔具項目、金額及核銷文件。申請人需在核定日期起六個月內完成輔具購買,並備妥應備文件送至區公所社會科或新北市輔具中心辦理請款。社會局將於約 1 至 1.5 個月內完成複審及撥款作業,款項將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新北市
・對象(符合任一):身心障礙者;長照失能者
・輔具補助:依核定結果通知書所載項目及金額核發
・申請:送至區公所社會科辦理請款,或是郵寄掛號至新北市輔具中心辦理。強烈推薦至特約廠商購買,直接給特約廠商差額,補助完全免自辦
・款項將直接撥款入帳戶內,不會另行發文通知,請直接刷存摺確認
資料來源:https://atrc.aihsin.ntpc.gov.tw/NewsInf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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