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推動「文創產業投資抵減暨租稅優惠協力計畫」,鼓勵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個人以現金投資於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並成為其投資人且投資期間達 2 年以上者,即可享有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此計畫旨在促進本國原生文化內容智慧財產的開發、產製及流通,同時也提供影視補助等相關政策資源,協助文化創意業者及投資者了解申請方式與規範。
・對象(須符合):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個人;以現金投資於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符合一定範圍之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成為其投資人;投資期間達 2 年以上
・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影視補助
・申請:透過文創產業投資抵減暨租稅優惠服務網了解詳情並申請
・本頁面主要為政策資源說明會資訊,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