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就業保險簡介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就業保險法旨在為勞工提供完善的就業安全體制,特別是在遭遇非自願性失業事故時,提供多項保障。主要福利包括失業給付、鼓勵積極提早就業的再就業獎助,以及針對職業訓練期間失業勞工發放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此外,就業保險也補助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的全民健保費,以確保其就醫權益。對於育嬰留職停薪的父母,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名子女最高可領 6 個月,且父母可分別請領。針對年滿 45 歲或身心障礙的失業者,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可延長至最長 9 個月。若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扶養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 10 %,最多加計 20 %,使給付或津貼標準最高可達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 %。
・對象(須符合):勞工(受僱勞工);遭遇非自願性失業事故者;積極提早就業者;接受職業訓練期間之失業勞工;失業被保險人;失業被保險人眷屬;育嬰留職停薪者;本國人之外籍、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經獲准居留依法在臺工作者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45 歲之失業者;身心障礙失業者
・失業給付
・再就業獎助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失業被保險人健保費補助
・失業被保險人眷屬全民健保費補助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一子女最高可領 6 個月,父母得分別請領
・延長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年滿 45 歲或身心障礙失業者最長 9 個月
・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加發津貼:每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 10 %,最多加計 20 %
・給付或津貼標準:最高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 %
・📍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4 號(總局)
・🕒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本局辦公時間);各縣市辦事處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7:30;各地辦事處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資料來源:https://www.bli.gov.tw/0005519.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