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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000元→澎湖縣政府政風處檢舉貪瀆獎金

綜合津貼 澎湖縣

【內容簡介】

・澎湖縣政府政風處提供檢舉貪瀆獎金,鼓勵民眾舉發涉及本府各機關承辦工程、採購作業、員工索賄、營私舞弊、詐取財物、接受餽贈或利用公家資源圖利等不法情事。凡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依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金額從最少 30 萬元至最高 1,000 萬元不等。檢舉人可透過郵件、電話或電子郵件等管道提出檢舉,並享有保密保護措施,確保檢舉人身分及資料安全。
・對象(須符合):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若採取網頁服務信箱或留言板陳情檢舉,需提供姓名、聯絡電話或住址
・檢舉獎金:依法院判決情形發給,金額最少 300,000 元,最高可達 10,000,000 元
・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6,700,000 元以上至 10,000,000 元
・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4,000,000 元以上至 6,700,000 元未滿
・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2,800,000 元以上至 4,000,000 元未滿
・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2,000,000 元以上至 2,800,000 元未滿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1,400,000 元以上至 2,000,000 元未滿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800,000 元以上至 1,400,000 元未滿
・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300,000 元以上至 800,000 元未滿
・獎金發放方式: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給予獎金三分之一;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給予其餘獎金
・申請:郵件地址:88043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政風處;檢舉專線:(06)9271210;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網頁服務信箱或留言板
・📍88043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政風處;檢舉專線:(06)9271210;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網頁服務信箱或留言板
・🕒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政風處);每日 07:00 ~ 22:00 (1999縣民服務專線)
・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ris.penghu.gov.tw/ethics/home.jsp?i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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