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2021年修正施行,旨在吸引全球優秀人才來臺。本次修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的工作範疇,簡化居留及依親程序,並提供更優厚的社會保障與租稅優惠。主要內容包括新增國防領域專業人才、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免除2年工作經驗限制、就業金卡可申請延期、特定專業人才永久居留年限縮短至3年、碩博士學位可折抵永居年限、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以及免除特定專業人才及其依親親屬的健保6個月等待期。此外,也擴大退休保障適用對象,並強化歸化我國國籍者的依親親屬權益。
・對象(須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世界頂尖大學之畢業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之外籍學科教師;實驗教育工作者;香港或澳門居民(從事專業工作或尋職);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外國護照至我國從事專業工作或尋職者;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且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我國護照入國從事專業工作或尋職者;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之成年子女、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直系尊親屬;受聘僱擔任我國公立學校現職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之教師與研究人員,及政府機關與其所屬學術研究機關(構)現職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之研究人員;在我國無戶籍並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者(適用租稅優惠);依規定取得就業金卡並在就業金卡有效期間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者(適用租稅優惠);首次符合在我國居留滿 183 日且薪資所得超過 300 萬元之課稅年度起算(適用租稅優惠)
・專業工作範疇放寬:新增國防領域、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籍學科教師、納入實驗教育工作者
・鬆綁優秀畢業生來臺工作資格: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來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除 2 年工作經驗限制
・免申請工作許可:外國專業人才及其依親親屬取得永久居留後,無須申請工作許可
・就業金卡得申請延期:就業金卡屆期前可申請延期
・免申請居留簽證:以免簽或停簽入境者,得直接申請居留證
・就業金卡得申請延期居留:就業金卡有效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延期居留 6+6 個月
・放寬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由每年 183 日改為「平均」每年 183 日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永久居留年限由 5 年縮短為 3 年
・在臺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可折抵申請永久居留年限 1 ~ 2 年
・依親親屬申請永久居留年限同本人
・放寬未受聘僱者之依親親屬亦得適用本法:擴及未受聘僱之專業人才許可永久居留者,其成年子女符合一定居留要件,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擴及未受聘僱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之直系尊親屬:最長 1 年探親停留簽證
・延長租稅優惠: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 3 年延長至 5 年,並取消時序遞延留用規定
・增列健保納保免等待期對象:外國特定及高級專業人才為雇主及自營業主之本人及依親親屬,健保納保免 6 個月等待期
・增列退休保障適用對象:
・放寬未受聘僱者許可永久居留得適用勞退新制
・教師月退休金適用對象擴及中研院等研究人員
・強化歸化我國國籍者之依親親屬權益:歸化我國國籍者,其親屬得準用部分條文(永久居留、個人工作許可,以及尊親屬探親停留)
・申請:線上申請(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ur-in-one/entry/golden-card)
・📍100223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申請費用不會退費;補件需在 6 個月內完成上傳,否則將被退件且申請費無法退還;部分國家文件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自 2021-06-18 至 2021-10-25
資料來源: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60D639A2FE7E15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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