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4年度大仁科技大學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校內甄選簡章

教育文化 屏東縣 期限 2026-10-31

【內容簡介】

・大仁科技大學為鼓勵學生拓展國際視野並累積實務經驗,依據教育部「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開放校內甄選學生赴國外企業或機構進行專業實習。此計畫旨在培養具國際觀及專業技能的人才。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設有戶籍,且已就讀一學期以上的大仁科技大學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生),並需符合計畫主持人訂定的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獲選學生可獲得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補助,實習期間至少 30 天(赴印尼至少 25 天),最長可達一學年。申請由計畫主持人提交相關文件至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國合中心辦理。
・對象(須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大仁科技大學在學學生,且已就讀一學期以上(二年級),非當學期畢業生;非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國外實習期間需保有大仁科技大學學籍,未休學或退學;需符合計畫主持人訂定的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每人補助一張,以一次為限
・生活費:每人補助,以一次為限
・申請:由計畫主持人將相關文件以紙本送至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國合中心王巧蓉組員,並傳送電子檔至指定信箱;計畫主持人需於學海系統線上填寫計畫書
・📍907101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20號 (大仁科技大學行政大樓一樓A105 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國合中心)
・計畫不一定通過,未核定前請勿產生任何費用;簽證不一定通過,請學生先取得簽證後,再進行購買機票;選送生實習期間不得少於 30 天(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至多補助一學年為限;赴印尼實習者,應至少 25 天;每計畫案應選送 3 名以上學生出國實習,若未達 3 名,不予補助計畫主持人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等項目;補助經費分二次核撥,出國前核撥不少於教育部核定補助款 80 %,返台並上傳心得報告後再核撥 20 %;計畫主持人與各選送生於出國實習計畫期程結束後二週內,應上傳問卷調查表及 1,000 字以內成果報告,並得繳交實習經驗分享短片,未完成者不得辦理結案;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選送生應與本校共同簽訂行政契約書,如未簽定,則無法領取補助款;計畫主持人應協助選送生申請可於當地國境內從事實習之簽證及符合當地國境內實習勞動條件;計畫主持人應取得國外實習機構同意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及聲明書,且執行內容不得藉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選送生於國外專業實習期間,仍需繳交本校之學雜費,應保有本校學籍(未休學),實習結束應向本校報到

【期間】

即日起至 2025/02/08

資料來源:https://a29.tajen.edu.tw/index.php?Lang=zh-tw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