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發布此作業要點,旨在規範委辦及補助經費的核撥與結報程序。本要點將補助定義為大陸委員會向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地方政府、國內外民間團體、學校或個人提供的經費支援,用於學術研究或執行其法定職掌內的相關業務。內容涵蓋預算調整、經費撥付與動支、核銷規定、採購程序、設備管理、計畫變更、執行管制及成果報告等各方面。申請單位及個人需遵循本要點的各項規定,確保經費的合法合規使用與透明化管理。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為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地方政府、國內外民間團體、學校或個人;執行學術研究或辦理屬大陸委員會法定職掌之相關業務
・申請:依本要點規定辦理,並依業務個別性質優先適用本會委辦或補助作業規範
・- 執行各項委辦、補助計畫,應依業務個別性質優先適用本會委辦或補助作業規範,本會委辦或補助作業規範未規定者,並應依行政院所定標準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s://www.ntuacc.ntu.edu.tw/web/law/law_in.jsp?dmno=DM1513688740574&lang=tw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