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重點科技研究學院提供教職員因公派員出國的經費補助。此補助旨在支持教職員前往海外進行考察、視察、訪問、開會、談判、業務洽談、進修、研究或實習等公務活動。補助項目涵蓋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等,經費來源為校務基金自籌經費。申請者需填寫專用申請表,並檢附詳細的出國計畫書、相關證明文件及國外行程概略,經單位主管核准後方可辦理。核准後,申請人需依規定辦理線上請假手續,並於 2 個半月內繳交出國報告。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教職員;因公派員出國(事由包含考察、視察、訪問、開會、談判、業務洽談、進修、研究、實習)
・交通費:包含飛機、船舶、長途大眾陸運工具
・生活費:以美元計價
・辦公費:包含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報名、註冊、郵電、翻譯、運費、其他)、禮品交際及雜費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單位主管申請
・二級主管以下教職員,未滿 6 日者由二級單位主管決行;6 日以上者由一級單位主管決行。二級主管由一級單位主管決行。一級主管由主任秘書決行。出國案如經專案簽准者,免填本表
資料來源:https://www.ntuacc.ntu.edu.tw/web/form/form_in.jsp?dmno=DM1663041235280&la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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