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協助國立臺灣大學延攬優秀人才,提供機票費用補助。此補助適用於經臺灣大學聘任的客座教授及其他延攬人員,範圍涵蓋應聘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機票費用。申請人需填寫專用印領清冊,並檢附相關支出憑證,向臺灣大學主計室辦理核銷。
・對象(須符合):經國立臺灣大學延攬或聘任之人才(如客座教授及延攬人員);需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相關補助攬(聘)人才規定
・機票費補助:核實報銷應聘人本人、配偶及子女(未成年)之機票費用
・申請:填寫印領清冊並檢附相關憑證向國立臺灣大學主計室辦理
・📍國立臺灣大學主計室(敬賢樓三樓319室、321室、322室、四樓417室,醫學院會計組於台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
・如為外幣機票,需註明折算率
資料來源:https://www.ntuacc.ntu.edu.tw/web/form/form_in.jsp?dmno=DM1513688838248&la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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