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地政事務所為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合併土地,以利地籍管理,特別提供土地合併複丈規費減免。只要符合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分區及使用性質均相同等條件的土地,申請合併複丈即可免繳複丈費用。若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或設定有他項權利,則需額外檢附全體所有權人協議書或他項權利人同意書。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土地應以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分區、使用性質均相同為限;如所有權人不同或設定有他項權利者,應檢附全體所有權人之協議書或他項權利人同意書
・土地合併複丈規費:免納
・申請:向地政機關提出申請
・📍807346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215號2、3樓
・🕒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30-17:30,午休時間:12:00-13:30(服務項目:謄本核發、預約服務【洽詢分機101】)
・設定抵押權內容完全一致之多筆土地合併時,未涉及抵押權之權利範圍變更,得免經抵押權人同意及附具協議書
資料來源:https://smland.kcg.gov.tw/News/4831/?qc=[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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