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殯葬管理處提供殯儀設施及納骨塔申請服務,針對設籍高雄市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公費安養家民,提供特定的申請條件與服務。此項福利旨在確保經濟弱勢家庭在親友往生時,能獲得尊嚴且符合需求的殯葬服務。例如,低收入戶在申請殯儀設施時,可使用丙級禮廳。申請人需備妥亡者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及相關戶籍或身分證明,向殯葬管理處或各分館辦理。
・對象(須符合):亡者需有死亡或相驗證明書(申請殯儀設施)或火化或起掘許可證明書(申請納骨塔);申請人需為中華民國國民;申請人需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
・對象(符合任一):經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 (申請殯儀設施限用丙級禮廳,申請納骨塔需附區公所證明正本);經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 (申請納骨塔需附區公所證明正本);經政府核定之公費安養家民 (申請殯儀設施由榮民服務處出具證明,申請納骨塔需附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函)
・申請:申請殯儀設施請至殯儀館辦理入館手續;申請納骨塔請至納骨塔選位並填寫申請書
・📍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服務中心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AM 08:00~12:00 PM 13:30~17:30,其他設施服務時間請參考手冊或洽詢
・低收入戶申請殯儀設施限於使用丙級禮廳
資料來源:https://mso.kcg.gov.tw/cp.aspx?n=66D803B0FA7619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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