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配合宜居城市方案,與凱基人壽等保險公司及基金會合作推廣「微型團體傷害保險」。這項福利針對本市列冊的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戶內成員、經濟弱勢兒少年生活扶助者及中低收入老人等弱勢民眾,提供為期一年的微型保險保障,民眾無需額外支付保費。保險額度為 30 萬或 50 萬元,涵蓋因意外傷害導致的殘廢或死亡,並提供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失能保險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會主動為符合資格的民眾辦理投保,提供基本保障。
・對象(須符合):具備符合微型保險的投保身分者
・對象(符合任一):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戶內成員或經濟弱勢兒少年生活扶助者,且年齡滿 15 足歲至保險年齡 70 歲止;本市列冊中低收入老人者,且年齡滿 65 足歲至保險年齡 75 歲止
・微型保險保額:30 萬或 50 萬元(依合作保險公司納保保額)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申請:本局結合民間資源,主動為符合微型保險的投保身分者辦理投保,提供基本的保險保障
最高50萬元
一年期
資料來源:https://people.tainan.gov.tw/cp.aspx?n=3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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