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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身心障礙幼兒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

教育文化 臺南市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身心障礙幼兒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旨在保障身心障礙國民接受適性及融合教育的權利。這項服務為設籍臺南市的身心障礙幼兒提供多元的安置場所,包括公私立幼兒園、集中式特教班、巡迴輔導班及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同時,也配置專業團隊提供支持,如特教巡迴輔導教師、特教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以協助幼兒在校的學習與生活。家長可依幼兒需求與意願,向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洽詢相關服務細節。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幼兒
・特殊教育幼兒安置場所:
・公私立幼兒園
・集中式特教班:4 班,共 25 名(市立第一幼兒園 8 名、新營區新民國小附幼 7 名、北區立人國小附幼 8 名、仁德幼兒園 2 名)
・巡迴輔導班:49 班(視家長意願及幼兒需求安置於公私幼普通班,並提供巡迴輔導服務)
・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合計可招收 48 名額(國立臺南啟聰學校幼兒部 32 名、國立臺南特教學校幼兒部 16 名)
・特殊教育幼兒專業團隊支援:
・特教巡迴輔導教師:巡迴輔導班 49 班 98 師(提供諮詢及支援,將特殊需求幼兒所需支持性服務帶入教室,直接服務對象為普通班教師)
・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專任 5 人,兼任則視幼兒園需求提出申請(依學生特殊教育需求,提供物理、職能、語言、心理及社工服務)
・教師助理員:兼任數名,視幼兒園需求提出申請(在教師督導下,協助班級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與上下學及校園生活等事項)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月薪制專任 14 名,部分工時人員視幼兒學習需求提出申請(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申請: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諮詢

資料來源:https://people.tainan.gov.tw/cp.aspx?n=3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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