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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000元→115年桃園市政府體育局補助區公所轄內運動社團計畫

綜合津貼 桃園市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推出「115年補助區公所轄內運動社團計畫」,旨在支持桃園市各區的未立案運動社團。符合資格的運動社團(人數需達 20 人以上,負責人設籍該區)可透過各區體育會或立案民間體育團體向所屬區公所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社團規模而定,最高可達 6,000 元。此外,協助申請的體育會或團體也可獲得最高 2% 的事務費用補助。申請受理時間依各區公所公告為準,運動社團需檢附申請表及計畫書等文件辦理。
・對象(須符合):本市(桃園市)的未立案運動社團,透過各區體育會或各區立案民間體育團體申請;未立案運動社團的負責人應設籍該區;運動社團人數應達 20 人以上;協助本市各區未立案運動社團申請的各區體育會或各區立案民間體育團體
・運動社團補助:每個社團最高 6,000 元(人數 20 人以上)
・一般規模(20 ~ 50 人)運動社團補助:最高 3,000 元
・中型規模(51 ~ 80 人)運動社團補助:最高 4,500 元
・大型規模(81 人以上)運動社團補助:最高 6,000 元
・各區體育會或各區立案民間體育團體事務費用補助:核定經費至多提撥 2%(限印刷費、文具紙張費、誤餐費、郵寄費及碳粉)
・申請:請逕洽所屬區域之區公所
・📍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每年度僅限申請一次

【金額/折扣】

最高6,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dst.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693&s=161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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