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為鼓勵本市團本部人員、隊職員及選手參與「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特核予公(差)假登記,涵蓋集訓、參賽、相關前置作業與賽務工作期間。此外,針對參與賽事的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其代課費將另案辦理支給。此舉旨在確保參與人員能順利代表桃園市爭取佳績,同時保障其權益。
・對象(須符合):桃園市團本部人員、隊職員或選手;參與「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之集訓、參賽、相關前置作業或賽務工作;所屬學校或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針對代課費)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師,且符合「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參加體育競賽活動公假並得支給代課鐘點費審查原則」
・公(差)假登記:依實際參與集訓、參賽、相關前置作業與賽務工作期間核予
・教師代課費:另案辦理支給
・申請:由所屬學校或單位依實際期程及名單覈實辦理公(差)假登記
・📍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集訓及賽會期間倘適逢例假日,各校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擇日補休
2026/03/23 ~ 2026/05/26
資料來源:https://www.dst.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693&s=161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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