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為鼓勵研究生積極投入課業與研究,提供研究生獎勵金及研究生院長獎。研究生獎勵金分為單純獎勵金與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兩類,對象為碩士班一至二年級及博士班一至五年級的在學研究生,且須通過校內環安衛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獎勵金發放依學期分批入帳。研究生院長獎則旨在表揚在期刊論文及國內外專利方面有傑出研究成果的學生,申請者需提交研究成果表及相關論文影本。
・對象(須符合):通過本校環安衛之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在學研究生
・對象(符合任一):國立臺灣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碩士班一至二年級學生;國立臺灣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博士班一至五年級學生
・研究生獎勵金:金額依相關辦法規定,分為單純獎勵金及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兩類,可兼領
・研究生院長獎:獎勵研究成果,包含期刊論文及國內外專利,金額依相關辦法規定
・申請:研究生獎勵金每學期於本所公告規定時間內,填妥同意書後送交所辦;研究生院長獎需填寫研究成果表及說明書,並檢附相關論文影本
・📍106319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領取研究生獎勵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但各系所訂有領取總額度上限者,依其上限,溢領者應繳回溢領款項;若研究生對獎勵金實施措施有疑慮,或因重大事由失去受領資格者,可具體載明相關事實,向所辦公室與所長提出申訴;研究生獎勵金發放時程:每學年第 1 學期前三個月(8、9、10 月)的獎勵金預定在 11 月 15 日入帳,11 月以後則按月於次月 15 日入帳;第 2 學期前兩個月(2、3 月)的獎勵金會在 4 月 15 日入帳,4 月以後則按月於次月 15 日入帳;E-Mail:[email protected]
資料來源:https://pse.ntu.edu.tw/cl_n_185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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