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提供研究生獎勵金,旨在鼓勵碩士班一至二年級及博士班一至五年級的在學學生。申請者需通過本校環安衛之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此獎勵金分為單純獎勵金與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兩類,學生可同時領取。具體獎勵金額將依本所相關規定核定。獎勵金通常按月發放,每學期初會將前幾個月的款項合併撥付。若學生在學期間曾受記小過以上處分,則不得申請或受領此獎勵金。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碩士班 1 至 2 年級學生;國立臺灣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博士班 1 至 5 年級學生;通過本校環安衛之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在學研究生
・研究生單純獎勵金:金額依「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及「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研究生獎勵金實施細則」規定辦理
・勞僱型兼任助理津貼:金額依「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及「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研究生獎勵金實施細則」規定辦理
・申請:於本所公告規定時間內,填妥同意書後送交所辦
・📍106319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領取本獎勵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但若系所訂有領取總額度上限,則依其上限辦理。若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將停止受領並繳回溢領款項。
資料來源:https://pse.ntu.edu.tw/cl_n_185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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