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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05,000元→115年度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民間團體家庭教育業務補助

財經金融 屏東縣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提供民間團體申請家庭教育業務補助,旨在鼓勵並支持各團體推展相關活動。符合資格的屏東縣民間團體,只要是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業務,即可提出申請。每案最高可獲得 20,000 元的補助,全案預算概估為 1,205,000 元。申請期間為 2026/01/01 至 2026/12/31,申請者需備妥申請函、實施計畫、經費概算明細表及申請單位聲明書等文件,依規定向中心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屏東縣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業務之民間團體
・推展家庭教育相關業務補助:每案最高 20,000 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205,000 元
・申請: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備具申請函及申請單位聲明書提出申辦;如經由鄉(鎮、市)公所陳報者,依其程序辦理
・📍屏東市華正路80號(和平國小內)
・補助經費不得對個人舉辦活動贊助,或以定額分配方式處理;補助經費中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補助經費如有剩餘應予繳回;本府得定期或不定期督導考核補助經費之運用,如發現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虛報、浮報或其他違規等情事,除應追繳全部或一部款項外,得視情節輕重對該團體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無正當理由逾越核銷期限者,各機關、單位得予列管,列入下次補助之考量;同年度同一申請補助案件,應一次向本府一個機關、單位提出,不得重複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1,205,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ptc.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3454&pid=3453&docid=30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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