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圖書館為促進本市各級學校閱讀風氣,特別提供國小、國中及高中教師申請班級借閱證與班級書箱服務。教師可為班級申請專屬借閱證,每證最多可借閱 900 冊圖書,借期長達 180 天並可無限次續借。圖書館將依教師所需主題選書並提供書單,書箱可透過行動書車運送或教師自行到館領取。此外,若圖書遺失或毀損,年度總借書量的 5 % 可免予賠償,減輕教師負擔。
・對象(須符合):國小、國中及高中教師;服務於桃園市各級學校
・班級借閱證:每證可借閱冊數上限為 900 冊,借期 180 天,續借無上限
・班級書箱:每箱 30 冊,圖書館依教師所需主題選書並提供書單
・圖書遺失或毀損賠償:依年度總借書量 5 % 免予賠償
・申請:填寫團體借閱證申請表,並出示相關證件,至各分館櫃檯臨櫃辦理
・- 班級借閱證有效期限為 2 年,期滿需重填申請表及出示申辦證件,可透過電子郵件或至各分館櫃檯辦理驗證
資料來源:https://www.typl.gov.tw/zh-tw/News/Content/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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