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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6,090元→115年度國家住都中心新市安居社會住宅招租

居住生活 臺南市 期限 2026-12-01

【內容簡介】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推出「新市安居」社會住宅招租計畫,提供臺南市新市區套房型 498 戶及二房型 172 戶,共 670 戶社會住宅。此計畫旨在照顧民眾居住需求,特別鄰近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符合資格的成年國民,若設籍或於臺南市就學、就業,且家庭成員在臺南市無自有住宅,並符合一定的所得及動產、不動產限制,即可申請。租金依家庭所得分為三級,並設有警消戶、軍職戶、睦鄰戶及婚育戶等特別配租類型。申請人可透過線上或實體據點提交申請,租賃期限為 3 年,期滿可續租一次。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為成年國民或具住宅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4 款或第 12 款規定情形之未成年國民;申請人於臺南市設有戶籍,或未設籍於臺南市且在臺南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家庭成員於臺南市均無自有住宅(指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未滿 40 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家庭年所得應低於 1,130,000 元;家庭年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 54,303 元(含);家庭成員持有之不動產價值應低於 5,600,000 元(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家庭成員持有之動產價值應低於 4,790,000 元;套房型限人口數 1 人(含)以上申請;二房型限人口數 2 人(含)以上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警消戶:申請人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含)以下之警察人員、消防人員;軍職戶:申請人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國防部少校階(含士官)之軍職人員、文職薦任六職等以下、聘僱或相當該職務列等以下之人員;睦鄰戶:申請人於申請日連續於臺南市新市區設籍達 1 年;婚育戶:申請人距申請日前 2 年內登記結婚且婚姻關係存續中;婚育戶:申請人於申請日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
・新市安居社會住宅租賃:提供套房型 498 戶、二房型 172 戶
・套房型(16-17 坪)月租金:第 1 級 5,500 ~ 5,820 元;第 2 級 8,670 ~ 9,170 元;第 3 級 9,730 ~ 10,280 元(含管理費)
・二房型(29 坪)月租金:第 1 級 9,090 ~ 9,210 元;第 2 級 14,170 ~ 14,370 元;第 3 級 15,870 ~ 16,090 元(含管理費)
・警消戶及軍職戶適用第 2 級租金
・保證金:弱勢戶應繳納 1 個月租金,一般戶應繳納 2 個月租金
・公證費用:本社宅契約二分之一公證費用(承租人於簽約後租期開始前或承租期間未滿一年即終止租約者,公證費用由承租人全額負擔)
・申請:請至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網站「安居好室入口網」(https://www.socialhousing.tw/portal)線上申請,或至實體據點申辦(新市安居案實體據點設於臺南市新市區公所(新市區中興街12號))
・🕒工作日 8 時 30 分至 12 時及 13 時 30 分至 18 時(國定例假日無提供服務)
・租賃期限為 3 年,限續租一次,合計最長不得超過 6 年。但弱勢戶持續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者,總租期不得超過 12 年。租金每年漲幅上限 1.5 %。

【金額/折扣】

最高16,090元

【期間】

2026/05/22 ~ 2026/06/22

資料來源:https://udwe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7090&sms=17874&s=88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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