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動導致遠洋漁業經營成本增加,特別訂定「一百十五年度遠洋漁船作業補助措施」,旨在降低遠洋漁船持續出海作業的經營風險,並確保我國遠洋漁業的作業量能。本措施提供每艘遠洋漁船 1,200,000 元至 3,500,000 元不等的補助金,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符合資格的遠洋漁船經營者,需在指定期間內向所屬公(協)會或區漁會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對象(須符合):領有一百十五年度遠洋漁業作業許可證明書之遠洋漁船經營者;漁船應自 2026/03/24 ~ 2026/11/30 期間,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對象(符合任一):大目鮪組或長鰭鮪組鮪延繩釣漁船:出港赴我國專屬經濟海域以外水域作業累計達 90 日以上,且該期間於國外加油累計 35 公噸以上;冷凍黃鰭鮪組、一般組或季節捕鯊組鮪延繩釣漁船:出港赴我國專屬經濟海域以外水域作業累計達 90 日以上,且該期間於國外加油累計 15 公噸以上;圍網漁船:出港赴我國專屬經濟海域以外水域作業累計達 30 日以上,且該期間於國外加油累計 45 公噸以上;魷釣兼營秋刀魚棒受網漁船:於西南大西洋水域結束作業返臺,且該期間於國外加油累計 50 公噸以上
・太平洋、印度洋與大西洋之大目鮪組或長鰭鮪組鮪延繩釣漁船:每船 2,400,000 元
・太平洋、印度洋之冷凍黃鰭鮪組、一般組鮪延繩釣漁船或太平洋之季節捕鯊組鮪延繩釣漁船:每船 1,200,000 元
・圍網漁船:每船 3,000,000 元
・魷釣兼營秋刀魚棒受網漁船:每船 3,500,000 元
・申請:向台灣區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臺灣鮪延繩釣協會、台灣區遠洋魷魚暨秋刀魚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遠洋鰹鮪圍網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高雄區漁會、小港區漁會、東港區漁會、琉球區漁會或蘇澳區漁會提出申請
・每船以補助一次為限;本措施及一百十五年度遠洋漁船靠港整補補助措施之補助,應擇一申請
最高3,500,000元
2026/05/25 ~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784&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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