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提供遊民及路倒病人多項協助,旨在保障其基本生活與醫療權益。針對經常露宿街頭或居無定所的遊民,提供安置照顧、訪視、救助、送醫、返家協助,並媒合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此外,縣府也負責路倒病人的收治與醫療費用負擔,確保因意外或突發傷病送醫者能即時獲得救治,其醫療費用在特定條件下由縣府社會處或戶籍所在地政府負擔。同時,宜蘭縣內有多處單位提供免費愛心餐食,方便有需要者領取,確保基本溫飽。
・對象(須符合):符合「遊民」定義:經常露宿街頭、公共場所或居無定所者;符合「路倒病人」定義:因意外或突發傷病由警察、消防單位或路人送醫救治者;需經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或相關單位評估認定
・遊民安置輔導:提供安置照顧、訪視、救助、送醫、返家協助、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
・路倒病人醫療費用負擔:
・身分不明者:由宜蘭縣政府社會處負擔
・設籍宜蘭縣且本人或其家屬無力負擔者:由宜蘭縣政府負擔
・未設籍宜蘭縣且本人或其家屬確實無力負擔者:由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負擔
・免費愛心餐食:提供自助餐、便當、饅頭、麵包等,依各供餐單位時間地點提供
・申請:遊民由民眾報案、本府社會處、警察局、鄉(鎮、市)公所、村里辦公處主動查報;路倒病人由警察、消防單位或路人送醫救治
・📍(260005)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週一至週五8:00-17:00
・醫療院所不得因遊民身分不明而拒絕辦理;路倒病人醫療費用得追溯至就醫第一日起計算;免費愛心餐食提供單位及時間地點詳見一覽表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sntroot.e-land.gov.tw/cp.aspx?n=1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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