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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模範父母親代表表揚

綜合津貼 宜蘭縣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為弘揚孝道與家庭倫理,每年舉辦模範父母親代表表揚活動,旨在選拔足為社會楷模的父母親。凡設籍宜蘭縣滿 3 年,且未曾獲縣級表揚、近 5 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的居民,若符合親身教養子女有成、積極參與公益、單親家庭堅韌、身心障礙者致力教養、撫育身心障礙子女、長期侍奉親長至孝,或撫育非親生子女有成等七項條件之一,即可透過各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推薦參與評選。獲選者將於父母親節慶祝大會上接受表揚,每類模範父母親代表上限為 20 名。
・對象(須符合):居住本縣滿 3 年;未曾接受縣級模範父母親代表表揚;近 5 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
・對象(符合任一):親身教養子女,重視親子教育,其子女品學兼優或有正當職業,且均能健全發展;樂觀進取並積極參與社會公益,關心鄰里,服務社會,對國家貢獻有具體事蹟;單親家庭,身兼父母職,負擔家計生活,工作認真負責忠於職守,且與子女均具有正面良好之人際關係;為身心障礙者,不屈不撓並致力教養子女,且有積極正面態度;堅忍辛苦,懷有愛心及耐心並親身撫育身心障礙子女有成;長期侍奉親長(臥病或身心障礙)至孝、無怨無悔付出,素為鄰里推崇;無己出之子女扶養其他親屬、鄰居友人之遺孤或寄養家庭、隔代教養之祖父母,撫育他人子女,使其奮鬥有成
・模範父母親代表表揚:縣級模範父母親代表各計 20 名
・申請:由本縣各公所、機關學校及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推薦
・📍(260005)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週一至週五 8:00-17:00

資料來源:https://sntroot.e-land.gov.tw/cp.aspx?n=1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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