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供相驗屍體證明書的核發服務,針對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檢察署會依法進行相驗並免費發給證明書,供家屬辦理除戶、殮葬及請領保險給付等後續事宜。此外,若民眾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的遺屬,亦可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以維護權益。
・對象(須符合):申請相驗屍體證明書者:為死者之父母、配偶或子女等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者:為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的遺屬
・相驗屍體證明書:核發 10 份,供辦理除戶、殮葬及請領保險給付等相關事宜之用,不收任何費用
・相驗屍體證明書(有解剖鑑定):先發給 4 份,待鑑定完成後另行發給記載死因之證明書 10 份
・犯罪被害補償金:金額未列,詳情請洽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
・申請:- 相驗屍體證明書(補發/增發):親自到各地方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線上申辦(網址:https://www.poes.moj.gov.tw/mojes/root/Index.init.ctr?type=NONCERT 或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網站)、掛號郵寄(備妥聲請書含證明文件)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190 號
・🕒星期一至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午間不休息)
・相驗屍體證明書如未註明不得火葬,即屬可火葬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slc.moj.gov.tw/293537/293556/293565/35545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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