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計於 2026 年第一季正式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 3 期選商機制,旨在推動綠電及離岸風電發展。此機制規劃分配總容量為 3.6GW,並預計於 2030 至 2031 年併網。評選標準將納入開發商的實績、財務能力、專案執行能力及 ESG 規劃等項目,審查分數達 70 分以上者具獲配資格。單一開發商最大獲配容量上限為 1GW。此外,對於提前完工並達成一定 ESG 效益的業者,將給予延長售電期間作為獎勵。綠電價格主要以企業購售電合約為主,輔以不超過台電迴避成本的最低收購價格。
・對象(須符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商;審查分數達 70 分以上;具備開發商實績、財務能力、專案執行能力及 ESG 規劃能力
・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規劃分配總容量 3.6GW,單一開發商最大獲配容量上限 1GW
・延長售電期間:針對提前完工及達成一定程度 ESG 效益的業者給予獎勵
・綠電收購:綠電價格以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為主,並訂有最低收購價格(不高於台電迴避成本)為輔
・📍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1001號
2030/01/01 ~ 203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