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防災士培訓及認證計畫,旨在提升民眾自主防救災能力。民眾完成約 15 小時的基本與進階課程,並通過學科及術科測驗後,可獲內政部核發的防災士合格證書及識別證。成為防災士後,可協助家庭、社區及工作場所推動防災活動,並在災時進行初期滅火、避難疏散、災情查報等應變措施,災後亦可參與避難收容及復原重建工作。此計畫依據內政部頒布的「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辦理。
・防災士合格證書及識別證:由內政部發給
・申請:請留意各培訓機構公告之開班資訊,或於網頁留下聯絡方式以獲取開班通知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40876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逢甲大學 營建及防災研究中心 40724 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 培訓課程約 15 小時,包括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含情境練習)、社區防災工作推動與運作、社區避難收容場所開設與運作、防災計畫實作與驗證等課程
資料來源:https://cadpp.cdprc.fcu.edu.tw/Disaster/Preparer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