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推出「新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旨在協助旅行產業升級發展,提升數位能力、服務品質及取得永續標章,以增強市場競爭力並吸引國際旅客。本方案提供兩類補助對象:依法登記的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及經觀光署認可的全國性觀光公益法人,可申請辦理教育訓練課程費用,每案最高補助 50 萬元;國內合法旅行業則可申請履約保證保險、首次建置電子商務管理系統及取得永續相關標章認證費用,依項目不同,最高可獲 1 萬元至 10 萬元不等的補助。申請者需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觀光署提出申請,各項補助有不同的申請截止日期及額度限制。
・對象(須符合):依法登記有案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及由旅行業所組成並經本署認可之全國性觀光公益法人 (適用教育訓練補助);國內合法設立之旅行業 (適用履約保證保險、電子商務管理系統、永續標章認證補助)
・辦理服務品質提升與市場開拓行銷教育訓練:每案最高補助 500,000 元,自籌款不得低於總經費 10 %
・辦理產業升級、服務轉型或提升數位化能力教育訓練:每案最高補助 500,000 元,自籌款不得低於總經費 10 %
・辦理旅遊安全提升與旅客權益保障教育訓練:每案最高補助 500,000 元,自籌款不得低於總經費 10 %
・辦理其他有助旅行業發展及提升專業知能之課程:每案最高補助 500,000 元,自籌款不得低於總經費 10 %
・中華民國 114 年度繳交之履約保證保險費用:最高補助 50 %,以 10,000 元為限;分公司每間最高補助 50 %,以 2,500 元為限
・中華民國 115 年首次建置電子商務管理系統費用:最高補助首次建置費用及第一年服務費用 90 %;從業人員 5 人以下者,以 50,000 元為限;從業人員 6 人以上者,以 100,000 元為限
・中華民國 115 年取得國內外永續、節能減碳或綠色環保相關認(驗)證、證書或標章費用:最高補助審查及查核相關費用 90 %,以 20,000 元為限;分公司取得相關認證,每間最高補助 20,000 元為限
・申請:一律以掛號郵寄向本署提出申請
・- 各款補助均以一次為限,應由旅行業本公司統一向本署提出申請
最高5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