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公告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育實習申請,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師資生完成教育實習,並提供實習學生獎助金的補助資料彙整作業。申請者需在指定期間內提交相關文件,包括申請表、實習機構同意書、學歷證明及匯款同意書等。本計畫旨在確保實習生能順利完成教育實習,並獲得潛在的經濟支持。申請期間為 2026/01/15 至 2026/03/15,教育實習時間為 2026/08/01 至 2027/01/31。
・對象(須符合):申請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育實習者;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之學生;自 107 學年度起取得教育學程師資生資格者,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需參加教育實習行前說明會
・實習學生獎助金:金額未明,依後續補助資料彙整作業核發
・申請:請依身分別下載申請流程檔案瀏覽內容後再進行申請,並進入師培系統-實習項目進行線上申請,確認填寫資料正確後送出並列印表單,再將資料繳交至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黃小姐檢核。非正式學制之專班、學分班等學員會參考申請公告中提供之申請連結。
・📍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竹師教育學院大樓401室、教育館210室
・申請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匯款同意書與存摺封面影本請提供實習申請者本人的資料,切勿提供非本人帳戶。問問題前請先瀏覽相關辦法、規定、說明會和資料。寫信或來電時請說明類科、姓名與問題重點,並寫上清楚明瞭之主旨。雙語實習申請需使用雙語實習同意書版本,並需符合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十八條與第二十五條規範。
2026/01/15 ~ 2026/03/15
資料來源:https://cfte.site.nthu.edu.tw/p/406-1275-217226,r48.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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