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提供建教合作計畫相關人員申請業務經費報支,以協助計畫順利執行。此補助適用於協助計畫執行但非計畫聘用的人員,可報支國內外出差費、研討會或教育訓練報名費、公安意外保險費、會費及論文發表費等項目。申請人需填寫申請表,經計畫主持人、執行單位主管及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併同支出憑證循校內程序辦理報支。
・對象(須符合):協助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建教合作計畫執行之相關人員;非本計畫聘用之人員
・國內出差經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國外出差經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研討會或教育訓練報名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研討會註冊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公安意外保險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會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論文發表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其他經費:依校內規定核實報支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經計畫主持人、執行單位主管及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併同支出憑證用紙循校內程序報支
・📍10633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本表僅適用協助計畫執行而非本計畫聘用之人員
資料來源:https://www.accounting.ntust.edu.tw/p/406-1067-116090,r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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