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推動校園供餐質量升級及學生午餐費部分補助計畫,旨在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提升學生用餐意願與營養攝取。此計畫針對苗栗縣內縣立高中、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不含幼兒園)在校用餐的學生、校長、班級導師及特教助理員,提供每人每餐 30 元的午餐費補助。此外,非外訂團膳學校的用餐人員,每學期還可獲得 360 元的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補助。經濟弱勢學生則享有全額午餐費補助,由學校統一向縣府申請經費核撥。
・對象(須符合):本縣縣立高中、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不含幼兒園)在校用餐之學生、校長、班級導師或特教助理員
・學生午餐費補助:每人每餐 30 元
・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補助(不含外訂團膳學校):每人每學期 360 元
・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全額補助
・申請:由學校統一向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申請經費核撥
・📍360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 補助經費不得支應 2 日以上之校外教學、畢業旅行等上課日未在校用餐所需之餐費
最高360元
2026/08/30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mlunch.nat.gov.tw/newsinfo.aspx?id=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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