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推動學校午餐賸飯菜處理原則,旨在珍惜食物資源並照顧經濟弱勢學生。此福利允許符合資格的學生將學校午餐的賸飯菜打包帶回。申請對象為當學年度已申請並審查合格的經濟弱勢學生,需由學生與導師共同填寫申請表,向學校午餐秘書提出。打包時間通常在每日午餐結束後,約 12:35 至 12:45 之間,每戶每道菜限裝不超過 2 公斤,並需自備環保容器。學校強調打包後的飯菜需妥善冷藏並於食用前充分加熱至 100 度,以確保食品安全,且僅供個人食用,不可轉售或贈送。
・對象(須符合):學校經濟弱勢學生;當學年度申請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並審查合格者
・學校午餐賸飯菜打包:每戶限裝每道菜不超過 2 公斤
・申請:由學生及導師填寫申請表,向午餐秘書提出申請
・- 打包容量每戶限裝每道菜不超過 2 公斤,以自備環保容器盛裝為原則
資料來源:https://mlunch.nat.gov.tw/newsinfo.aspx?id=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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