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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共同必修課程免修及報名費補助

教育文化 臺北市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提供學士班學生共同必修課程的免修機會,包含國文、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學生若符合特定的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語言檢定標準或修課條件,即可申請免修相關課程並獲得學分,計入畢業學分數內,減輕修課負擔。此外,雙語教育中心也補助大一新生應考特定英文檢定考試的報名費。申請期間主要集中在每年 8 月,部分英文免修測驗則在每年 1 ~ 2 月及 6 ~ 9 月舉行。學生需依據各課程免修辦法,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共同教育中心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大學國文免修(本地生)**:大學入學學科能力測驗國文科成績達 15 級分(兩年內),且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知性題與情意題實得總分 36 分(含)以上;**申請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符合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聽力及閱讀皆達流利級、新漢語水平考試(HSK)達六級、中國語檢定試驗達準 1 級、中國語溝通能力檢定(TECC)達 A 級、大馬高等教育文憑(STPM)達 B-級、或馬來西亞高中統考(UEC)達 B6 級(含)以上任一條件;**申請大一英文免修**:符合 GEPT 中高級初試與複試、TOEFL iBT 83 分(含)以上、IELTS Academic 6.5 級(含)以上、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 Grade B(含)以上、TOEIC 聽讀總分 865 分(含)以上且口說 170 分(含)以上且寫作 165 分(含)以上、FLPT 英語測驗聽讀總分 217 分(含)以上且口說 S-2+級分(含)以上且寫作 B 級分(含)以上、TOEFL Essentials 8.5 級(含)以上、AP Exams English Language and Composition 或 English Literature and Composition 達到 4 級(含)以上、英語為母語之僑外生(檢具小學和中學畢業證書皆於英語系國家取得)、指考英語科成績 88 分(含)以上、學測成績達 15 級分並於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獲得 A 級分、或具有在國外以英語為授課語言之高中文憑任一條件;**申請進階英語免修**:符合外教中心自訂測驗通過、GEPT 中高級聽讀測驗通過、TOEFL iBT 72 分以上、IELTS Academic 6.0 級(含)以上、FLPT 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 70 分以上、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 B2 級以上、TOEIC 總分 785 分以上、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聽力、閱讀、口說、寫作均達 CEFR B2(含)級以上、修習 EMI 課程每門 3 學分以上達 12 學分且各課程等第成績為 A-以上、符合大一英文免修資格、或獲得教育部參考名冊之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學位任一條件
・大學國文免修:3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數內
・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6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數內
・大一英文免修:6 學分,計入畢業學分數內
・進階英語免修:課程學分,計入畢業學分數內
・大一英文專案考試報名費補助:全額補助
・申請:依各免修辦法規定,檢具證明文件向共同教育中心申請;參加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舉辦之自訂測驗;參加雙語教育中心舉辦之大一專案 GEPT 中高級聽說讀寫一日考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博雅教學館 5 樓 502 室
・國文與通識加總 18 學分,國文可與通識課程 A1~A4 任一領域相互充抵,至多 3 學分;若選 6 學分國文+12 學分通識,則通識僅需修習 2 個指定領域,其餘開放自由修習;核准免修大學國文者,若再修習大學國文課程,所修課程學分與通識學分充抵;97 學年度起,學生可修習由外國語文學系或日本語文學系開設之各項外語課程 6 學分作為外文領域學分,但必須為同一語言;大一新生可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8 月)申請大一英文免修;未曾參加大一英文免修或未通過者,在校期間仍可參加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自辦之自訂測驗或其他經認證之英語文能力測驗,通過者可申請進階英語課程免修,並辦理課程停修,第二學期亦無須繼續修習;進階英語課程自訂測驗學生於學士班期間有兩次免費測驗機會;依據「國立臺灣大學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學士班學生修畢「進階英語」課程,始具畢業資格;雙語教育中心補助大一生應考大一專案 GEPT 中高級聽說讀寫一日考之報名費

【期間】

每年 8 月;每年 1 ~ 2 月及 6 ~ 9 月

資料來源:https://cge.ntu.edu.tw/cp_n_198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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