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提供學生多項課程免修與國際生華語課程補助。學生可依據其學科能力測驗、華語文能力測驗或英語能力測驗成績,申請免修大學國文、大一英外文及進階英文等共同必修課程。這項福利旨在肯定學生既有的學術或語言能力,讓符合資格的學生能節省修課時間,並將精力投入其他學習領域。例如,大學國文免修可抵免 3 學分,大一英外文免修可抵免 6 學分。此外,針對華語文能力未達標準的學士班僑生及國際學生,若修習「國際生華語」課程,可獲得為期一年的經費補助,以協助其提升華語文能力,並可充抵共同必修之國文領域課程 6 學分。申請免修通常於每學年第一學期(8 月)辦理,國際生華語課程編班則依每年公告期限提出華語文能力證明。學生需備妥相關成績證明或文件,向中心或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大學入學學科能力測驗國文科成績達 15 級分(兩年內),且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知性題與情意題實得總分 36 分(含)以上(適用於大學國文免修本地生);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聽力及閱讀測驗皆達流利級(含)以上(適用於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新漢語水平考試(HSK)達六級(適用於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中國語檢定試驗(中国語検定試験)達準 1 級(含)以上(適用於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中國語溝通能力檢定(TECC)達 A 級(適用於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大馬高等教育文憑(STPM)達 B-級(含)以上(適用於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馬來西亞高中統考(UEC)達 B6 級(含)以上(適用於大學國文免修僑生、國際生);通過 GEPT 中高級初試與複試(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TOEFL iBT 83 分(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IELTS Academic 6.5 級(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FCE 或 FCE for Schools)Grade B(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TOEIC 測驗聽讀總分 865 分(含)以上,口說 170 分(含)以上,寫作 165 分(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FLPT 之英語測驗聽讀總分 217 分(含)以上,口說 S-2+級分(含)以上,寫作 B 級分(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TOEFL Essentials 8.5 級(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AP Exams English Language and Composition 或 English Literature and Composition 達到 4 級(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英語為母語之僑外生,並檢具小學和中學畢業證書(兩者皆須於國際處規範之英語系國家取得)(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申請制);指考英語科成績 88 分(含)以上(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考試制);學測成績達 15 級分並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獲得 A 級分(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考試制);具有在國外以英語為授課語言之高中文憑但未能提供申請制所列之免修條件者(適用於大一英文及進階英語免修考試制);通過外教中心自訂測驗(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通過 GEPT 中高級初試(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TOEFL iBT 72 分以上(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IELTS ACADEMIC 級 6.0 級以上(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FLPT 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 70 分以上(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 (FCE) B2 級以上(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TOEIC 總分 785 分以上(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獲得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之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之學位(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其他經由進階英語課程規劃小組認可並經共教中心核備之英語能力測驗(適用於進階英語免修通過語測);華語文能力檢測(華檢)成績未達前述班別之修課標準,或登記不參加華檢者(適用於國際生華語課程補助)
・大學國文免修:3 學分
・大一英外文免修:6 學分
・進階英文免修:0 學分(包含「進階英語(一)」與「進階英語(二)」課程)
・體育免修:4 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國際生華語課程經費補助:每位學生補助以一年為限,修課及格者可充抵共同必修之國文領域課程 6 學分
・申請:大學國文及大一英外文免修依相關流程辦理;國際生華語課程編班向學生事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國際事務處登記或申請;校際選課需依公告以紙本方式加簽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博雅教學館 5 樓 502 室
・大學國文免修修習第 2 門且及格者,可充抵通識課程之 A1-A4 四個領域中任一領域,至多 3 學分;體育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國際生華語課程學生缺席時數達學期總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其成績以零分計;校際選課除開課人數不足停開外,不得要求退選、退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際選課 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為 2025/09/01 ~ 2025/09/12
資料來源:https://cge.ntu.edu.tw/cl_n_198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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