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提供「赴境外研修雙聯學位獎助學金」,鼓勵本校學生參與海外雙聯學位計畫,促進國際學術與文化交流。此獎學金分為經濟不利學生與一般學生兩類,提供國際來回機票、國外生活費及(經濟不利學生專屬)國外學費補助。補助金額依研修國家地區及學期數而異,每名學生至多可補助四學期。申請者須為臺大學生,並將於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赴境外研修雙聯學位。申請文件包含個人資料表、成績單及推薦信,經濟不利學生需額外提供相關證明。所有文件需於 2026 年 7 月 10 日下午 4 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
・對象(須符合):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將於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赴境外研修雙聯學位
・對象(符合任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家庭總收入全年未超過 800,000 元,家庭利息所得全年未超過 10,000 元,家庭營利所得全年未超過 50,000 元;非中華民國籍學生,持有國籍所在地 2026 年度政府機關出具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免繳稅證明者;赴國際事務處公告重點推動姊妹校者;歷年成績優異者
・一般學生國際來回機票一張:美洲、歐洲及大洋洲國家至多 50,000 元;亞洲國家至多 20,000 元(依據機票購買證明核實補助)
・一般學生國外生活費(美洲、歐洲及大洋洲國家):研修一學期 75,000 元;研修一學年 150,000 元;研修三學期 225,000 元;研修兩學年 300,000 元
・一般學生國外生活費(美洲、歐洲及非洲國家):研修一學期 60,000 元;研修一學年 120,000 元;研修三學期 180,000 元;研修兩學年 240,000 元
・經濟不利學生國際來回機票一張:美洲、歐洲及大洋洲國家至多 50,000 元;亞洲國家至多 20,000 元(依據機票購買證明核實補助)
・經濟不利學生國外生活費(美洲、歐洲及大洋洲國家):研修一學期 150,000 元;研修兩學期 300,000 元;研修三學期 450,000 元;研修四學期 600,000 元
・經濟不利學生國外生活費(美洲、歐洲及非洲國家):研修一學期 120,000 元;研修兩學期 240,000 元;研修三學期 360,000 元;研修四學期 480,000 元
・經濟不利學生國外學費(美洲、歐洲及大洋洲國家):依據目前簽訂雙聯學位合作的學校學費核實補助,補助上限為一年 800,000 元;若為互惠簽約學校不需繳納學費者,則不予補助
・經濟不利學生國外學費(美洲、歐洲及非洲國家):依據目前簽訂雙聯學位合作的學校學費核實補助,補助上限為一年 400,000 元;若為互惠簽約學校不需繳納學費者,則不予補助
・申請:所有申請者須於 2026/07/10 下午 4 時前以 email 方式將申請件合併成 1 個 PDF 檔(檔名:學號+姓名),寄至本案承辦人黃子洋先生信箱:[email protected];推薦信可由師長於申請期限內直接寄至本案承辦人信箱
・🕒週一至週五 9:30 - 13:00(預約制)
・獲獎學生以不得同時領取校內、外其他各項出國獎學金為原則;獲獎學生及其保證人須完成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書;獲獎學生須提供個人銀行帳戶資料;獲獎學生於赴國外大學校院研修期間,須參與研修學校舉辦之海外教育展,並於研修期結束後參加當年度國際處辦理之教育展;獲獎學生應保有本校在學身份,並履行返國完成原攻讀學位義務,如未於修業年限內完成並取得雙方學位者,應全額繳回其所領之獎學金;獲獎學生須於計畫結束後規定期限內,提交研修心得報告、正式修課成績單及其他核銷應備文件,未繳交者應全額繳回獎學金;獲獎學生如有退學、休學、逾期返國、不返國接續完成學業或未遵守原同意之研修期間而擅自提早返國者,應全額繳回所領之獎學金;未獲入學許可或未按時入學者,獎學金獲取資格隨即取消,無法保留或轉讓;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本校之事由,國際事務處保有應變處理之權利
最高8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7/10
資料來源:https://studyabroad.ntu.edu.tw/dual-degree/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