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臺灣優華語計畫」,旨在深化臺灣優質華語文教育,並向美歐、紐澳地區推廣臺灣軟實力。本計畫補助我國大學與美歐、紐澳地區大學建立「校對校」合作關係,以促進雙邊學生及教師交流。主要項目包括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海外任教、提供「臺灣優華語獎學金」鼓勵海外學生來臺學習華語並協助臺灣中小學英語教學,以及支持我國大學在海外設置華語教學中心。申請方式為我國大學檢具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函送教育部推動臺灣優華語計畫專案辦公室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有具境外招生資格華語文中心之大學校院;應挑選美歐、紐澳地區優質大學合作;應提供擬合作學校之初步合作意向證明;選送之華語教學人員及教學助理須符合「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之資格條件;臺灣優華語獎學金生須為外國合作大學學籍內學生,並持有外國籍護照,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且具華語基礎程度;臺灣優華語獎學金生受獎期間每週至少應修習 15 小時語言必修課程;選送之華語文領域學者專家赴國外合作大學講學,以開設學分課程為限
・行政費:編列上限以 5,500,000 元為原則,補助經費依計畫內容及審查結果而定,補助比率以不低於 85 %為原則
・臺灣優華語獎學金:每名每月補助 28,000 元,依實際來臺在學期間核發,補助以 1 ~ 12 個月為原則,不足月之日數以每日 933 元計算
・短期華語文研習團:每團以 10 人以上為原則,包括隨團教師 1 ~ 2 名,每人每週補助 6,000 元,補助以 2 ~ 4 週為原則
・選送華語教學人員生活補助費:依當地實際任教期間核發,每月補助上限基準依地區而異(例如歐洲/北美 1,600 美元,俄羅斯 1,900 美元,紐澳 1,400 美元)
・選送華語教學人員機票費:華語教學人員初次應聘赴任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國家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一張,補助上限基準依國家而異(例如北美 1,750 美元,歐洲 1,850 美元,紐澳 1,600 美元)
・選送華語教學人員教材教具費:華語教師初次應聘赴任時,補助一次,上限 300 美元
・外語教學助理在臺生活費:每月補助 800 美元
・外語教學助理來回機票費:依「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機票款補助上限基準」辦理
・選送華語文領域學者專家月支生活費:依當地實際講學期間核發,依級距不同,每月 1,000 ~ 1,700 美元
・選送華語文領域學者專家出國手續費:檢據覈實報支
・選送華語文領域學者專家綜合補助費:每月 180 美元
・選送華語文領域學者專家往返機票費: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
・辦理海外華語教學中心費用:每所中心每年至多編列 7,000,000 元,補助比率以不低於 85 %為原則
・海外華語教學中心人事費(兼任主任):當地聘任每月補助上限 100,000 元
・海外華語教學中心人事費(專任專案經理):臺灣選派每月補助上限 150,000 元,當地聘任每月補助上限 130,000 元
・海外華語教學中心人事費(專任行政助理):臺灣選派每月補助上限 120,000 元,當地聘任每月補助上限 100,000 元
・ACTFL 參展費:補助學校 1 名人員赴全美外語教學協會年會參展之來回經濟艙機票費及日支費,例如 2024 年 ACTFL 補助約 104,719 元
・申請:函送「教育部推動臺灣優華語計畫專案辦公室」(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提出申請,並將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
・補助金額為 4,000,000 元以下者,一次撥付;4,000,000 元至 10,000,000 元者,分 2 期撥付(60 %及 40 %);超過 10,000,000 元者,分 3 期撥付(40 %、30 %及 30 %);優華語獎學金生應鼓勵參加華測或快篩測驗,長期獎學金生須參加一次華測,華測費用由學生自行負擔;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前,應參與行前講習;海外華語教學中心須辦理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措施等審查機制
最高5,500,000元
2025/08/01 ~ 2028/07/31
資料來源:https://lmit.edu.tw/zh/mandarin_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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