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表揚全國各教育階段表現卓越的教師,每年舉辦師鐸獎選拔。本獎項透過各縣市政府及教育部相關單位推薦,並經學者專家組成的決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及面談,選拔出在課程發展、教學績效、班級經營、專業成長、教育政策推動及社會影響度等方面有傑出貢獻的教師。獲獎者可獲頒總統獎座、行政院院長獎章、教育部部長獎狀,並安排出國考察及記功一次,以資鼓勵。
・對象(須符合):經各縣市政府及教育部相關單位受理報名初審後依限額推薦;經教育部決審小組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談;符合課程發展與教學績效、班級經營暨學生輔導、教學領導、專業成長與服務熱忱、教育政策與法令推動、投注教育奉獻度、對社會影響度,以及行政合作與公共關係等遴選標準
・總統獎座:1座
・行政院院長獎章:1座
・教育部部長獎狀:1幀
・出國考察:安排
・記功:1次
・申請:經各縣市政府及教育部相關單位受理報名初審後依限額推薦,再由教育部決審小組進行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談
即日起至 2020-09-28
資料來源:https://excellentteacher.moe.edu.tw/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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