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為學生提供多種請假類別,旨在協助學生在學期間因應各種個人需求或突發狀況,確保其學業不受影響。請假類別包含病假、生理假、心理健康假、事假、喪假、公假、產假、歲時祭儀假及多元文化假。學生可依據不同假別的規定,向授課老師提出申請,部分假別如生理假或心理健康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產假則依分娩或流產情況提供不同天數,並有陪產假及哺(集)乳假。原住民學生可申請歲時祭儀假,參與多元文化活動的學生亦可申請多元文化假,以支持學生多元發展。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生
・病假:因病不能上課,請假期間逾 3 日需檢具合格醫療院所證明書
・生理假:每月以 1 日為原則,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心理健康假:每學期至多 3 日,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事假:因重大事故不能上課,請假期間逾 3 日需檢具家長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喪假: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兄弟姊妹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喪亡者可請,需檢具訃文或死亡證明書;同居親屬喪亡需另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公假:因代表參加國際/校外活動、擔任公務、兵役事項、出庭作證或擔任國民法官、參加其他校外活動等,需檢具相關單位證明文件
・產前假:分娩前共 8 日,可分次申請,需檢具合格醫療院所證明書
・娩假:自分娩當日起給予 8 週,需檢具合格醫療院所證明書
・流產假: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 4 週;懷孕滿 2 個月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 1 週;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 5 日,需檢具合格醫療院所證明書
・陪產前及陪產假:配偶分娩前後共 8 日,可分次申請,需檢具合格醫療院所證明書,並應於配偶分娩當日起 8 日內請畢
・哺(集)乳假:撫育 3 歲以下幼兒者,每日上、下午各請 1 次,每次 1 小時,需檢具戶籍謄本或出生證明
・歲時祭儀假:每學期至多 4 日,因參與具原住民身分之本人、父母或配偶所屬族別之歲時祭儀,需事前檢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證明其族別之文件
・多元文化假:每學期至多 2 日,因參與傳統節慶、宗教祭儀、民俗慶典、族群等相關之多元文化活動,需事前檢附參與活動之證明文件
・申請:學生請假應於當日或預先向授課老師提出,請假期間逾 3 日或 15 日以上需經系主任(所長)或學務長核准;因重病或重大事故無法親自辦理者,可電話、書信或託人先報備,事後補辦手續
・📍10621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第一行政大樓111室
・學生未依規定請假或請假未經核准者,以曠課論;因特殊事故未能依規定期日辦理請假手續者,應於缺席日起 7 日內檢具證明文件並敘明遲延原因,補辦請假手續
資料來源: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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