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針對參加 115 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的考生,提供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此補助適用於戶籍地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以外的考生,且須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考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或新住民及其子女等身分。考生需先行支付交通及住宿費用,並於甄試後檢附相關收據及申請表,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學校申請核銷,經審核通過後將以匯款方式退還費用。
・對象(須符合):參加臺北市立大學 115 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的考生;戶籍地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以外
・對象(符合任一):低收入戶(須檢附符合 115 年上述身份別之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須檢附符合 115 年上述身份別之證明文件);特殊境遇家庭(須檢附符合 115 年上述身份別之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考生(須檢附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須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考生戶籍謄本影本);原住民(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新住民及其子女(原始國籍為歐洲、北美洲、波多黎各、百慕達、日本、南韓、新加坡、港澳地區、以色列、澳洲、紐西蘭以外之國家,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交通費補助:限本人申請,起訖地點須為戶籍地或通訊地,高鐵限甄試當日票根始得補助,大臺北地區公車、捷運不予補助
・住宿費補助:限本人申請,須檢具住宿發票覈實報支,最高上限 3,000 元,申請住宿者交通不得再採用高鐵方式往返
・申請:採「先行付款→郵寄領據核銷→事後匯款」方式辦理
・📍100234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 1 號 臺北市立大學招生組收
・逾期申請、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補助。高鐵限甄試當日票根始得補助。大臺北地區公車、捷運不予補助。申請住宿者交通不得再採用高鐵方式往返。國外訂房網站無法開立本國發票
最高3,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5/29
資料來源:https://admission.utaipei.edu.tw/p/404-1033-12762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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