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及轉學生就讀本校,訂定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要點。此獎勵計畫提供多種獎學金與免費住宿,對象涵蓋透過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單獨招生或轉學考錄取本校學士班的學生。獎勵項目依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分科測驗成績、設籍地區、高中職畢業地、運動績優表現、全國學生美術或音樂比賽成績、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成績等條件而異,金額從 10,000 元至 400,000 元不等,部分獎項分學期發放,部分則一次性給付,亦有提供首學年免費住宿。
・對象(須符合):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及單獨招生或轉學考錄取進入本校各學系學士班(含學位學程、專班)就讀之新生
・對象(符合任一):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5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四科,合計 53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60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四科,合計 49 級分(含)以上;以分發入學錄取本校,且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其分科測驗考試實得成績,依學系(組)所訂加重計分科目及百分比計算(藝能學科以錄取總分)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以分發入學錄取本校,且入學時設籍臺東、花蓮地區 1 年以上,且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其分科測驗考試錄取成績總分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就讀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結)業者;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五科,合計 50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四科,合計 42 級分(含)以上;已於當學年度各大專校院招生管道正取其他國立大學,並於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管道以第一志願分發本校者;設籍臺東縣 1 年以上,且就讀本校各學系(含學位學程、專班),且每學期成績須繼續維持在該班前 50 %;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游泳、輕艇、鐵人三項、田徑、棒球、柔道、射擊、舉重、桌球、足球、龍舟、體操)績優方式錄取就讀本校,且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 3 名者;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游泳、輕艇、鐵人三項、田徑、棒球、柔道、射擊、舉重、桌球、足球、龍舟、體操)績優方式錄取就讀本校,且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者;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游泳、輕艇、鐵人三項、田徑、棒球、柔道、射擊、舉重、桌球、足球、龍舟、體操)績優方式錄取就讀本校,且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者;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游泳、輕艇、鐵人三項、田徑、棒球、柔道、射擊、舉重、桌球、足球、龍舟、體操)績優方式錄取就讀本校,且由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 3 名;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且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佳作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音樂學系,且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 3 名者;以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錄取就讀本校音樂學系,且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 3 名者;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
・獎學金:400,000 元(入學後 2 年內分 4 個學期給付,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該班前 3 名者取消當學期資格)
・獎學金:250,000 元(入學後 2 年內分 4 個學期給付,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該班前 3 名者取消當學期資格)
・獎學金:50,000 元(以分發入學錄取本校,且符合特定成績及志願序條件者,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獎學金:20,000 元(符合前述獎學金資格,且就讀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結)業者,入學後第一學期另再發給)
・免費住宿:入學首學年免費住宿本校四人房(符合特定學測級分或第一志願分發本校者)
・獎學金:每名每學年 10,000 元(設籍臺東縣 1 年以上學生,分上下學期各 5,000 元發給,不含延畢期間,惟每學期成績須繼續維持在該班前 50 %,若有一學期成績未達在該班前 50 %內者,取消當學期資格)
・運動績優獎勵:100,000 元(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 3 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50,000 元(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20,000 元(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20,000 元(由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 3 名者)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獎勵:20,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者)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獎勵:10,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佳作者)
・全國音樂比賽獎勵:25,000 元(音樂學系學生,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 3 名者)
・全國音樂比賽獎勵:20,000 元(音樂學系學生,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 3 名者)
・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獎勵:300,000 元(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大學入學後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申請:針對第三點第五款至第八款申請資格者,於開學後兩週內將得獎證明文件影本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950309臺東市大學路2段369號
・獎學金以最佳成績核給,不得重複申領(不含免費住宿);符合申請資格及獲獎名單由教務處公告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enrl.nttu.edu.tw/p/404-1040-176313.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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