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開放學士榮譽學程申請,旨在提供具備本系或雙主修本系身分的優秀學生,透過此學程獲得更深入的學術訓練與發展機會。申請者需具備優異的學業成績,並於每年 4 月 30 日前提交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及相關審查資料至系辦公室。
・對象(須符合):具備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或雙主修社會工作學系學生身分;申請前每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達 3.3 (等第制 B+)
・學士榮譽學程資格:提供更深入的學術訓練與發展機會
・申請:請於截止日期前送件至系辦公室
・📍10617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 4 段 1 號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學士榮譽學程設置要點」
即日起至 2026/04/30 中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