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為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及轉學生就讀,提供多項獎學金與免費住宿。獎學金金額從 1 萬元至 40 萬元不等,依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分科測驗表現、設籍地區、運動或藝術競賽成就、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成績等條件核發。此外,符合特定學測成績或入學管道的學生,可享有入學首學年四人房免費住宿。申請者須為透過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單獨招生或轉學考錄取本校學士班的新生或轉學生,並於開學後兩週內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對象(須符合):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單獨招生或轉學考錄取進入國立臺東大學學士班(含學位學程、專班)就讀之新生
・對象(符合任一):學科能力測驗選考五科合計達 65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選考四科合計達 53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選考五科合計達 60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選考四科合計達 49 級分(含)以上;以分發入學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考試實得成績(依學系所訂加重計分科目及百分比計算)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四捨五入);入學時設籍臺東、花蓮地區一年以上,並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考試錄取成績總分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四捨五入);學科能力測驗選考五科合計達 50 級分(含)以上;學科能力測驗選考四科合計達 42 級分(含)以上;已於當學年度各大專校院招生管道正取其他國立大學,並於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管道以第一志願分發本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新生或轉學生;以本校重點發展運動項目(游泳、輕艇、鐵人三項、田徑、棒球、柔道、射擊、舉重、桌球、足球、龍舟、體操)績優方式錄取本校,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 3 名;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由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 3 名;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或佳作;錄取本校音樂學系,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 3 名;錄取本校音樂學系,於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 3 名;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
・獎學金:400,000 元,學科能力測驗選考五科合計 65 級分(含)以上者,或選考四科合計 53 級分(含)以上者。分二年四學期給付
・獎學金:250,000 元,學科能力測驗選考五科合計 60 級分(含)以上者,或選考四科合計 49 級分(含)以上者。分二年四學期給付
・獎學金:50,000 元,以分發入學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者。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獎學金:50,000 元,入學時設籍臺東、花蓮地區一年以上,以分發入學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分科測驗成績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20 %者。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獎學金:20,000 元,符合前述(一)或(二)獎學金資格,且就讀臺東縣、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結)業者。於第一學期另發給
・免費住宿:入學首學年提供四人房免費住宿,適用於學科能力測驗選考五科合計 50 級分(含)以上者,或選考四科合計 42 級分(含)以上者,或已於當學年度各大專校院招生管道正取其他國立大學並以第一志願分發本校者
・獎學金:10,000 元,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新生、轉學生。每學年發給,分上下學期各 5,000 元
・運動績優獎勵金:100,000 元,代表國家參加亞奧運項目之國際錦標賽榮獲前 3 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金:50,000 元,參加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金:20,000 元,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之單項比賽獲前 3 名者
・運動績優獎勵金:20,000 元,由教育部主辦全國高中聯賽獲最優級組前 3 名者
・美術比賽獎勵金:20,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特優、優等、甲等者
・美術比賽獎勵金:10,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得佳作者
・音樂比賽獎勵金:25,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A 組獲全國前 3 名者
・音樂比賽獎勵金:20,000 元,高中時期曾參加教育部全國音樂比賽個人組高中職 B 組獲全國前 3 名者
・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獎勵金:300,000 元,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於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申請:符合資格者,於開學後兩週內將得獎證明文件影本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950台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鏡心書院A棟3樓)
・獎學金以最佳成績核給,不得重複申領(不含免費住宿)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ipbd.nttu.edu.tw/p/406-1075-155501,r222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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